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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,催办落实及情况反馈工作;
2、负责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,负责局发各种文件的审核修改、文字把关工作;
3、负责全局文件的收发、印刷、缮印、传递、保管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;
4、负责局召开各种会议的通知、记录、会务保障及议定事项的催办工作;
5、负责承办人大提案、政协议案;
6、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政务信息反馈工作;
7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资管理工作;
8、负责局机关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,后勤服务保障、卫生保洁与管理、安全保卫和全局的防火、防汛工作;
9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;
10、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;
11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;
12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